为贯彻执行国家**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各地**大力推动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要经历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与化解几个阶段,评估工作的程序基本上如下: 1、制定评估方案 由评估主体对已确定的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组织调查论证 评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将拟决策事项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3、确定风险等级 为便于评价表述准确,本报告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划分成6个等级,可能性由小到大以次表述为:微小、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 4、形成评估报告 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评估主体就评估的事项、风险的分析、评估的结论、应对的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集体研究审定 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以办公会等的形式集体研究审定。评估主体将评估报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由会议集体研究视情况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要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调控风险、化解矛盾,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